执意拆除父亲房屋 老父诉儿恢复原状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3: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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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与小王系父子关系。1993年,老王与几个儿女协议分家,依分家协议,位于密云县某处的一套院落内北正房三间、东厢房二间归二儿子小王所有,南倒座二间归老王所有,但所有房屋产权仍在老王名下,从未变更。由于老王一直未在此院落居住,南倒座的二间房屋一直由小王占用并使用。2009年7月13日,老王回去看房子时,发现小王正在拆除属于老王的二间房屋,老王进行劝阻,但小王不听,执意将房屋拆除。无奈之下,老王一纸诉状将儿子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小王将拆除的属于老王的二间房屋恢复原状。
8月19日8时30分,在密云法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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