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帮岳父母买房 过户自己名下后离婚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3: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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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韩某诉称,自己与妻子准备买一套房,因均年事已高,女儿亦无工作,银行不予办理贷款手续。考虑再三决定以女婿王某名义向银行贷款,产权证书办理到了女婿名下。交纳首付款后,原告每月实际履行了向银行还款的义务,但王某自购房后便与女儿离婚,将原告出资购买的房屋据为己有。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房屋归而原告所有,王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2009年8月17日08时30分,在大兴法院黄村第二法庭开庭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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