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女儿上大学 诉父索要生活费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3: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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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晴(化名)是顺义九中的一名学生,从小父母离异,跟随母亲生活。李晴诉称,她在2007年曾向顺义法院起诉要求父亲支付生活费,经法院调解后父亲曾一次性支付其生活费3000元至高中毕业。但是因为高中时期她除了学习文化课程外还学习了美术,因此学费和日用耗材明显增加。2008年高考后李晴又复读,增加了学习和生活费用。虽然现在已经成年,但没有工作仍无生活来源。今年刚刚考上大学,所以仍需要向父亲索要生活费。故起诉要求父亲支付高中期间实际发生的抚养费的一半以及现在到大学毕业期间四年的生活费的一半,两项共计6.5万元。
9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在顺义法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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