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脱落砸坏电脑 诉请房东及中介赔偿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3: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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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先生诉称,2009年3月20日,他与被告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2009年6月19日中午,由于租住的房屋漏雨和房屋天花板老化导致天花板脱落。脱落的天花板砸落在他床头并砸坏IBM笔记本电脑一台,正在午休的他因此受到惊吓。事发后他当即通知了房屋中介公司业务员,并对房屋损坏现场进行取证。2009年6月24日,他与房屋中介理公司清点房屋物品,签订承租合同终止协议,并将房屋退还中介公司。
单先生认为,房屋中介公司和房东郑先生应该赔偿其损失,于是起诉要求二者按合同约定赔付其两个月租金1800元,为自己置换同价位同品牌电脑一台及赔偿精神损失费2700元、误工费500元。
9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丰台法院6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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