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领多张信用卡 透支消费被公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1: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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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9月份,被告人汪某(男,28岁,湖北省人,大学本科,无业)在海淀区其租住处盗取同屋租住的被害人王先生(25岁)的身份证,并伪造其名片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先后从广州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骗领信用卡三张,后从中透支消费或取现累计2.3万余元人民币。
2009年7月份,被告人汪某以注册公司为由骗得另一同屋租住的被害人逮先生的身份证并偷印其毕业证书、伪造其收入证明,后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骗领信用卡两张,后透支消费或取现累计1万余人民币。
3月9日下午14时,在海淀法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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