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规矩”受质疑 出嫁女争夺继承权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1:05:42
0次
原告王丙(女)诉称,张某(78岁)及王某共育有二女一子,分别为长子王甲、长女王乙、次女王丙,均已成家单过。张某夫妇一直与长子王甲生活。2007年3月25日,王某因病去世。王某在世期间与张某建有房屋11.5间,其他财产若干。2008年该房屋被拆迁,安置楼房240平方米,车库2个(50平方米),补偿现金14万元。原告以财产分割有争议为由,将母亲张某、姐姐、嫂子、侄子侄女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父亲王某的遗产:楼房42.33平米、车库8.33平米、现金24033.33元,合款188848.33元。
3月23日上午9:00,在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