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家工作人员 电信诈骗376万受审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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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称,2009年2月5日至3月23日间,被告人宋文涛、杨军、何仲勇、谢永忠四人先后通过办理银行卡、取款或者转账等方式,帮助侯国滨(另案处理)等台湾籍人,冒充电信公司、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国家金融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以被害人家中座机电话欠费、身份信息泄露、在异地办理的银行卡被透支、牵扯犯罪,案件需要冻结被害人所有存款为名,先后骗取韩秀英等59名被害人人民币376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宋文涛的犯罪金额为269万余元,汤军的犯罪数额为45万余元,何仲勇的犯罪数额为88万余元,谢永忠的犯罪数额为39700元。4被告帮助他人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4月14日上午10时,在房山法院1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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