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世父亲被证文盲 诉村委会讨名誉权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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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先生诉称,李老汉是其父亲,父亲通过遗嘱将遗产赠与孙女,但其母亲和其他兄弟姐妹声称遗嘱是伪造的,故起诉原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村委会出具了“李老汉是文盲,不会写字”的书面证明,为此当地民众认为原告实施了伪造遗嘱的欺诈行为,对其评价迅速降低,使其精神受到巨大打击。故诉村委会擅自出具不实证明,侵犯其名誉权,请求判令村委会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5000元。
2010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顺义法院后沙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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