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未注销 汽车无法再转卖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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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称,原告杨桂香于2002年9月与被告北京亚非汽车连锁总店有限公司签订了汽车消费信贷服务合同,被告为抵押权人办理了车辆抵押登记。2007年9月原告按合同要求按时还清银行贷款,但未与被告办理解除汽车抵押的登记手续。据说现在被告破产,无法办理注销汽车抵押登记手续,致使原告转卖该车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为此,原告诉至昌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协助原告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5月5日10点,在昌平法院第1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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