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银行IT系统找代理 中标后拒付服务费被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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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科技公司诉称,2006年9月22日,原告与被告某信息系统服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由原告为被告进行投标“某市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包括在合作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启动之前为被告提供中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趋势研究的咨询,以及中国商业银行IT系统需求发展趋势的咨询,结合合作项目的特点为被告设计核心业务系统的营销策略,并使被告能够成功中标合作项目、与客户签订商务合同。合同签订后,该项目现已得到验收,系统运行正常。可在向原告支付合同对价时,被告不按约定履行义务,至今仍欠17.5万元服务费用未支付。故诉请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此款,并按合同约定支付3.5万元的违约金。
5月14日8:30在密云法院十四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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