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开裂十余年无人理 业主向开发公司讨说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1:05:01
0次
原告李某诉称,1995年,北京某房地产公司承建门头沟区新桥大街某楼,1996年,该楼按照统建房分配给自己使用居住,1997年9月,在入住后第二年就发现该楼房客厅和卧室地板开裂,裂缝逐渐变长变宽,后经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建议对开裂楼板进行加固处理。此后,自己数十次找被告要求对楼板进行加固维修,消除危险,确保居住安全,被告一直推诿不予处理。2009年5月底,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加固维修,被告出具保证书保证于2010年4月底修房,原告因此撤诉,现保证期限已到,被告没有采取任何实际行动。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利,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对所涉房屋楼板进行加固维修处理,消除危险。
5月19日9时30分,在门头沟法院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