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实施专利技术 产品销售引纠纷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11:04:57
0次
原告北京博思晟科技有限公司诉称,2008年12月3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由被告提供专利技术资料,原告对该技术成果进行研究及生产;产品研究出来后由原告负责产品生产、安装、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被告负责该产品及其系列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从原告处以最优惠价格购得产品后进行销售。合作过程中,原告连续三次供货后被告均没有支付相应费用。原告要求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合作协议,并要求被告支付产品款、安装费及相应损失。
5月19日10时,在昌平法院第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