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承包土地建大棚 骗取百万被公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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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3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陈永明虚构其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中街村、昌平区崔村镇大辛峰村承包土地,建设生态种植大棚的事实,在无资金保证的情况下,以发包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后牛坊村大棚建设工程为名,与王某、肖某、丁某、孙某、贾某、杨某、李某、刘某、张某等13人签订协议书,超过土地承载能力、重复发包大棚,并以收取保证金的形式,骗取人民币一百一十一万七千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永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对方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5月26日10点30分,在昌平法院第1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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