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反目开走汽车 对方起诉要求返还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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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反目,言语不和,私自开走对方汽车。为此,私家车所有者将对方诉至石景山法院要求对方归还汽车,法院受理了此案。
陈女士诉称:其和张先生是朋友。2010年5月4日晚8时左右,两人一起吃饭,后张先生抢走了陈女士的包、手机及汽车钥匙,并将她所有的私家车开走,陈女士报警后,张先生否认开走汽车。2010年5月7日陈女士再次报警,张先生承认其开走汽车的事实,并称她欠张先生钱拒不归还该车。故陈女士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汽车。
5月26日下午13时30分,在石景山法院第2法庭,进行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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