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高峰撞死68岁老人 黑摩的司机逃逸被公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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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审查查明:2009年12月13日7时许,被告人朱光磊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的“白洋淀”牌三轮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内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至朝阳区春华路966路公交车站东侧人行横道处时,将由北向南步行横过道路的68岁老人撞倒致伤,后经抢救无效于2009年12月15日死亡。
后朱光磊驾车逃逸至春华路T10012灯杆处,因车辆熄火无法启动弃车逃逸。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朱光磊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悉,2009年6月19日,39岁的朱光磊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行政拘留五日
朝阳法院认为,朱光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后逃逸,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6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朝阳法院刑一庭,公开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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