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得利益 亲属争当监护人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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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迁所得财产利益,引发亲属争当一家四口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此,该亲属将一直承担监护责任的黑石头农工商公司诉至石景山法院,要求法院变更监护人。
据了解,杨某一家四口均为无行为能力人,由黑石头农工商联合公司作为一家的监护人。一家的生活,由农工商公司派人照顾。
2010年,由于杨某一家住地涉及拆迁,拆迁将分得3间房屋,80万现金。在此之机,自称对姑姑一家进行长期照顾的牛某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黑石头农工商公司的监护人资格,变更杨某一家四人的监护人为已年近六旬的牛某。
6月29日上午9时,在石景山法院第11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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