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星巴克 国企硕士被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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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于2010年7月2日15时许,在北京市东城区工体北路66号瑞士公寓一层星巴克新中街咖啡店收银台,盗窃该咖啡店备用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黄某于同年7月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东直门派出所民警抓获。赃款大部分已起获并发还被盗单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8月3日10时,在东城法院第16法庭公开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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