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理发店厕所遭拒 五人砸店并殴打店主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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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4月16日,被告人孙彦国在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新海北里小区北侧创意理发店外,因使用厕所问题与该理发店老板孟玉梅、叶发群夫妇发生口角,后被他人劝开。同日十六时许,被告人孙彦国及朋友酒后途经创意理发店时,孙又与叶发群发生争执并推搡,其朋友被告人吕忠春、丁海军、张迎杰、张迎利见状,遂进入该店内对叶发群、刘刚等人进行殴打,并持自行车、砖头等物向该店内砍砸。经鉴定:叶发群为轻伤,刘刚为轻微伤;部分损毁物品价值人民币五百余元。
8月12日上午10:15,在通州法院第12法庭公开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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