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唱歌引工友不满 扔其凉席泄愤致互殴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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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8日,被告人李敬卫、凌东俊(另行处理)在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于家务村一工地内,因孟海宽(男,三十九岁)在宿舍唱歌影响工人休息,遂将其睡觉用的凉席拿至工地车间,引发孟海宽不满,双方发生互殴,凌东俊与孟海宽相互殴打倒地后,李敬卫持木棍打在孟海宽头部致其头部多处受伤,经鉴定,所受孟海宽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被告人李敬卫后被抓获(涉案木棍已被收缴)。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敬卫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8月19日(周四)上午10:50,在通州法院第12法庭公开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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