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新政引发房产诉讼 三套房贷不批买方急解约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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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称,原告田爱萍与被告李奕松于2010年3月25日在中介公司居间下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同日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通州区潞邑西路9号412号房屋出售给原告,房价款125.6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支付被告定金3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务院及北京市陆续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原告购买的房屋属于第三套房,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现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购房定金3万元。
2010年9月3日上午10点,在通州法院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北京法院网将进行图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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