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分割房产 拒还房款前夫起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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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男)诉称,其与被告张某原系夫妻,2003年9月4日二人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某处房屋离婚后归张某所有,张某在5年内给付袁某购房款的一半即5万元人民币。离婚后,张某即入住于该房屋内。2004年张某将该房屋出租后离开密云回到老家。协议5年期满后,原告袁某多次索要5万元购房款,原告张某以带孩子、没工作为理由让袁某再等等。直至今日袁某索要未果向密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立即归还5万元并支付逾期归还欠款的利息。
2010年10月13日上午9:00,在密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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