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料泼向炉火 爆燃烧伤玩童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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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称:原被告是邻居,同为昌平区东小口镇某村外来务工人员。今年10月1日,被告纪某在生炉子过程中,不顾别人劝阻,使用大量易燃易爆物品——稀料引火,结果引发了此次意外人身伤害事故。事发后,被告先期支付了2万多元医疗费用,但是后来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被告现在已经开始收拾店铺,关门歇业,随时有搬离现住址,逃避债务的嫌疑。原告治疗费用已经告急,家中积蓄所剩无几,被告又拒不支付医疗费,遂提起诉讼。
被告纪某辩称,自己店铺关张是因为房屋租赁期限已到,加上又发生这件事,只好变卖财产筹措医疗费。自己不会逃避应负的责任,只是现在手头没有余钱。被告同时称为了防止原告以后可能无休止的纠缠,其也愿意通过法院来了结此案。
11月4日上午10时,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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