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窗台漏雨严重 开发商和物业被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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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女士起诉称,2006年3月4日,她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2008年2月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入住之后就发现房子的一层和三层主卧南向的窗台下雨时漏水严重,渗进的雨水能能打湿半个房间,多处木地板因被雨水侵泡都翘起来了。王女士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反映问题,物业只是帮助王女士把翘起的地板涂些胶水做处理,没能解决漏雨的根本问题。后王女士发现漏雨是因为房屋的外窗台做的比内窗台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因此王女士起诉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至昌平法院,要求对自己房屋的主卧南向窗台进行修理,并赔偿损失约3万元。
11月18日下午14时,在昌平法院第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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