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刑警队副队长 谈恋爱为名招摇撞骗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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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5月,经叶某介绍,被告人宋时刚冒充某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罗超与杨某结识。在交往中,宋时刚向杨某告知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但仍谎称自己是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并和杨某确定了恋爱关系。2009年7月,宋时刚以借款为名,骗取杨某人民币一万元,归还一千元后,其与杨某失去联系。杨某于2009年10月报案,宋时刚于2010年8月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时刚冒充人民警察身份骗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大兴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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