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公司骗租客 离职业务员被公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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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7月至10月16日,被告人姚某在北京富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任业务员。2010年10月17日离职后,为报复公司在自己任职期间未兑现相应薪资和提成,被告人姚某以收取取暖费、房租费为名,骗取租客赵某、张某、邹某、袁某、樊某、冯某、李某、段某共计现金人民币5600元。案发后,被告人姚某及其女友刘某将全部费用退还给被害人。2010年10月26日,被告人姚某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昌平法院第1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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