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奥迪轿车 村主任被公诉
北京律师网
2024-09-20 09: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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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起诉称:2008年5月6日,被告人王某在担任北京市昌平区某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协助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管理该村农民安全饮水改造工程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张某(另案处理)送予的价值人民币四十五万六千余元的奥迪牌轿车一辆,并为其谋取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13日下午13时30分,在昌平法院第2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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