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不念母亲养育之恩 再婚儿子逼母腾房
北京律师网
2024-09-13 16:13:16
0次
王老太太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含辛茹苦抚养成人的儿子岳某竟于今年6月将她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其尽快腾退现住楼房。日前,大兴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原告岳某诉称,1983年,我所在单位分给我一套二居室楼房,后母亲搬来与我同住。但时至今日,她却不肯搬走。为了自家人能和睦居住,故请求法院判令我母亲腾退此房。
王老太太辩称,1995年,儿子岳某与前妻离婚后,为照顾子女,他让我搬入现住楼房。后我将老家的房卖掉,打算就此与儿子一起长期居住生活。不久前,儿子再婚,与妻子搬出另住,自己便与孙女共同居住在此楼房中。现儿子突然提出让我腾退此房,我目前既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和居所,因此,不同意腾房。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岳某虽对被告现住楼房有使用权,但因被告为照顾原告的子女而与其共同生活多年,且现在无房居住,一时不具备腾房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王老太太已无劳动能力,身为其子的岳某有赡养母亲的义务,其应为王老太太提供必要的住房。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岳某的诉讼请求。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