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继子能否继承遗产
北京律师网
2024-09-13 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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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与蒋荣再婚后,他与前妻生的男孩秦岳随母亲生活,蒋荣与前夫生的两个儿子王刚、王强与外祖母一起生活,刘平没有供给王刚、王强生活费。后刘平与蒋荣生一女孩刘霖。1993年3月15日,刘家分割家产,刘平分得北房5间。同日,刘平的弟弟将他的2间北房赠与刘平。此后不久,蒋荣与刘平购置了1台拖拉机。1995年11月30日,刘平因病去世。蒋荣将他们共同购买的拖拉机变卖,得款9800元。1996年初,蒋荣携刘霖回娘家居住,刘平的7间北房由刘平的母亲王秀居住使用。刘平去世后,其债务人因无钱还债,遂用一台搅拌机折抵。蒋荣将搅拌机变卖得款2600元。刘平与蒋荣还有债权2760元。现蒋荣、刘霖、秦岳起诉王秀,蒋荣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并继承刘平的遗产,刘霖、秦岳要求继承刘平的遗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王刚、王强提出他们是刘平的继子,有权继承刘平的遗产,要求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据此,蒋荣是刘平的妻子,刘霖、秦岳是刘平的亲生子女,3人均有继承权。而王刚、王强与刘平虽是继父子关系,但刘平与蒋荣结婚后,王刚、王强没有与2人一起生活,且刘平也没有供给王刚、王强生活费。所以,刘平与王刚、王强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王刚、王强不能继承刘平的遗产。(文中人系化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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