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丈夫中彩票隐瞒妻子 离婚后妻子能否找“后账”
北京律师网
2024-09-13 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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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张女士和李先生于1996年结婚,后张女士认为李先生大男子主义。1998年起,李先生在某酒厂做业务员时常出差,一次偶然的机会,张女士见到了同学卫先生,以后二人来往密切。李先生知道此事后十分反感,多次与张女士发生争吵,双方感情日趋冷淡。2002年春节前,李先生到广州出差时购买了体育彩票中了奖金,扣税后还有16万余元。李先生回到家后没有将此事告诉张女士,而是悄悄地以父亲的名义存入了银行。2003年,李先生与张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但分割财产时李先生隐瞒了这笔奖金收入。离婚1年后,李先生中奖的事被张女士知道了。为此,张女士将李先生告上房山法院,要求分割奖金8万余元。
庭审中,李先生认为双方已办理离婚,离婚时张女士没有要求,现在再起诉要求分割奖金没有道理。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官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及其他应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李先生在出差时购买彩票中的奖金发生在与张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至于李先生认为张女士在双方离婚后索要的问题,依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灭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见,张女士完全有权在离婚后,在得知此消息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编辑:梁菁菁)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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