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北京律师网
2024-09-10 09: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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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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