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可以要求利息
北京律师网
2024-09-10 09:57:27
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自然人之间无特别约定时,推定为无偿,即不支付利息。
特别注意:无息的民间借贷,不影响贷款人在借款人逾期还款时,主张逾期的利息。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