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哪些情况下 被执行人不再清偿债务
北京律师网
2024-09-09 16: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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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被宣告破产还债,其财产再被各债权人分配后,剩余债务被豁免,没有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因为在这种晴况下,被执行人尽管没有死亡,但他已永久的失去了偿还债务的能力,与其保留这部分债务使民事执行无法进行,还不如宣告终结执行程序,使双方当事人都得到解脱。在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执行程序不再恢复,被执行人不能偿还的债务即被豁免。(编辑:梁菁菁)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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