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转租与转租权让与的区别
北京律师网
2024-09-09 16:19:14
0次
转租与转租权让与的不同之处在于以下几方面:
一、法律性质不同
转租是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租赁合同;转租权让与则是租赁债权的转让,该种转让往往与营业财产一并出租。
二、当事人各方的法律关系不同
转租发生后,转租人仍享有租赁权,同时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产生新租赁关系,基于此租赁关系,转租人在租赁物上为次承租人设立新租赁权,次承租人的新租赁权,以转租人的租赁权为前提;与转租权让与则是承租人转让租赁权之后,退出租赁关系,第三人代其位,成为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三、取得方法不同
转租中,次承租人租赁权的取得属于设定取得;转租权的让与中,受让人租赁权的取得,属于转移取得。另外,就法律关系的内容而言,转租中,次承租人对于承租人租金的支付,一般分期进行;转租权的让与,受让人对于作为转让人的承租人,则须一次性给付对价;转租中,两个租赁合同的条件可以不同,转租权的让与中,受让人承受出让人的地位。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