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上市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北京律师网
2024-09-09 16: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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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法》第五十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法定条件作了直接的规定,这些条件包括: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此外,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上述法律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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