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网、北京律所网 | 交通事故赔偿中,哪些情况不能“私了”
北京律师网
2024-09-05 11: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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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不能随意“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识、无保险标识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4、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发生事故的原因有争议;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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