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网、北京律所网 | 销售者什么情况下应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律师网
2024-09-04 18:02:48
0次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该条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销售者发生合并、分立、或者转让的,受害人可以向变更后的销售企业或者商场请求赔偿。
2、使用他人营业执照从事销售经营的,受害人可以向提供有缺陷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该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请求。
3、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的产品,受害者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在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限届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单位或者柜台的出租者请求赔偿。
4、在销售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产品的情况下,消费者受到损害的,广告经营者若不能指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供货者的,其广告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5、销售者为逃避债务或者责任,将其财产欺诈性地转让与他人,如该销售者所销售的缺陷产品造成损害的,财产受让人也应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 ,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