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网、北京律所网 | 如何辨认《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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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17: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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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条款,可以分成这样几个层次:
第一、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畴。无论是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均不承担保险责任,也可以认为是法定免责条款。
第二、合同约定不由保险人承担责任的条款。实际上,这类条款是指保险人在一定条件下不承担保险责任,也是保险人为了自身利益而与投保人协商确定的保险人可以不承担责任的条款。
第三、特别免责条款。在一般情况下,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不应轻易免责,但在一些特殊条件下保险人是可以免责的。例如由于保险人的过错,投保人隐瞒真相和重大失实,导致保险人错误保险,或者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也有的是为了保险人的风险降低,特别约定免责条款。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免责条款,保险人一般会用特别的一些声明性的条款引起投保人的重视,并会对投保人做出特别的说明,即为免责条款的范畴。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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