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3日电 (王仁宏)据水利部消息,水利部近日组织召开2021年地下水管理工作会,深入学习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地下水管理工作思路,部署“十四五”期间地下水管理工作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地下水迈入依法严管的新阶段。要求认真学习《条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逐条梳理对照,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确保《条例》有关内容得到贯彻实施。
会议指出,近年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制定、地下水超采区和禁限采区划定、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确定等工作,实施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地下水取水、水位、禁限采区监管,推进地下水计量监测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对照《条例》,必须清醒看到存在的差距和面临的挑战,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双控”指标还在确定,地下水取水监管仍需加大力度,取水计量不能满足要求,禁限采区管理需从严从细从紧,部分工作尚无基础,需加快研究推进。
会议强调,“十四五”期间,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强化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双控”管理,做好地下水保护与治理工作,推动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
一是全面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控制。加快确定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双控”指标,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科学的态度,做好“双控”指标确定工作。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优化调整。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的地市,以及取水许可限批的地区,要率先开展优化调整工作。完善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机制,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二是切实加强地下水监管。加快推进新一轮超采区划定工作,同步推进地下水禁限采区优化调整。全面加强禁限采监管,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三是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进京津冀地区、三江平原、黄淮地区、汾渭谷地等11个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华北地区河湖生态环境复苏行动。
四是加快《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和能力保障。组织制定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研究建立地下水储备制度、地下水节约保护利用的诚信档案及信用评价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地下水管理信息化进程,实现地下水超采治理及水位变化预警、预判。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不断提升地下水管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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