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蓉)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涉药品审判工作,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依法审理涉药品行政和民事案件,维护药品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个涉药品安全的刑事、行政和民事典型案例。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大局,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审判工作,依法审理涉药品刑事、行政和民事案件,依法严惩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涉药品安全行政管理和执法,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药品市场环境。2013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罪一审刑事案件2.7万余件,判决人数3.6万余人,还对大量涉药品安全犯罪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相关罪名定罪处罚,有效震慑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同时审结大量涉假药、劣药等行政、民事案件,有效维护药品经营管理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不断适应新时代药品安全法治保障的新需要,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健全药品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参与药品安全社会综合治理,形成药品安全法治保障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加强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深入调研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司法实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依法审理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民事案件,监督支持药品主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10个涉药品安全典型案例
案例一:牛某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用针管灌装生理盐水假冒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销售
案例二:高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黑作坊”将中药和西药混合研磨成粉冒充纯中药销售
案例三:北京某肿瘤药品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案——药品公司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并销售假药
案例四:某药业有限公司诉广东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劣药行为
案例五:某药业有限公司诉山东省济南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产劣药行为
案例六:秦某诉甘肃省陇西县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药行为
案例七:某药店诉重庆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万州区分局行政处罚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及销售假药行为
案例八:钟某某、杜某甲、杜某乙与某药房、袁某某生命权纠纷案——销售中药饮片应告知煎服用法及注意事项
案例九:许某与某药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消毒产品标示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购买构成欺诈
案例十:杨某某诉某药房合同纠纷案——销售未注明产品批号的药品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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