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为了“打工妹”的尊严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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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丽丽拿着执行法官交给她的由钟辅仁写的道歉信时,这位农家女长舒了一口气,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平静地说:“他最终向我做出了书面道歉,我捍卫了一个打工妹的尊严和人格。”

  2000年10月6日晚上发生的事情,对于荆丽丽而言是梦魇般的,让她无法忘记。那天晚上,她遭受了侮辱、受到了伤害,而且还不惜为此打了一场历经两级法院、耗时1年有余的官司来为自己讨个说法。

                 跳舞遭受侮辱

  荆丽丽出生在山西的农村,人说山西出美女,此话又一次在她身上得到了验证。1999年夏天,荆丽丽从一所职业技校毕业后,只身来北京找工作,凭着自身的能力与综合素质,她被某管理学院聘为打字员。

  2000年10月6日晚上6点多,荆丽丽与同伴小玲一起来到某餐厅用餐,刚好碰上餐厅经理王兵在招呼顾客。由于小玲与王兵是同学,小玲便邀王兵一起用餐。在安排了餐厅事务后,王兵提议去餐厅的歌厅娱乐。王兵与小玲这对昔日的同学很自然地结成了舞伴,丽丽坐在一边百无聊赖地看着一对对翩翩起舞的男女。

  正当荆丽丽准备回自己的宿舍时,一位衣着入时的中年男子过来邀她共舞一曲,王兵指着这位中年男子向她介绍说是某培训中心的主任助理钟辅仁。二人随着欢快的探戈共舞起来,边跳边聊。起初,荆丽丽未觉异样,可渐渐地钟辅仁开始用言语对她进行挑逗,一对色迷迷的眼睛盯着荆丽丽丰满的胸部,碍于王兵和小玲的关系,丽丽没有声张。可钟辅仁看荆丽丽没有声张,就越发大胆,伸手摸她的胸部和下身。荆丽丽尽量躲避,在忍无可忍之下,愤怒地说了声“流氓”。平素里呼风唤雨的钟辅仁在自己的地盘上被人指责,顿觉脸面扫地,张口大骂丽丽,并将她的头使劲向其怀里拉。后经王兵及他人的劝阻方才罢手。

                 法院讨回公道

  遭受凌辱的荆丽丽为了自己的尊严和人格,多次找钟辅仁所在单位领导反映,领导倒是非常热情地接待,却说钟在单位里表现相当好,是主任候选人之一,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任凭荆丽丽怎么说也无济于事。2001年春节之后,荆丽丽向钟辅仁的上级单位写了一封长信,反映此事。2001年5月18日,钟辅仁被上级机关在培训中心职工会上宣布停职检查。

  虽然对方受到了一定的处分,可远未抚平荆丽丽内心的创伤,她想到了用法律武器来为自己讨个说法,可又有许多顾虑,毕竟自己是一个外地弱女子,尚未结婚,说出去若被别人添油加醋地一传,没准变成了自己同钟辅仁真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最后抱着问问看的心理,她把自己所遭受的委屈告诉了学院主管女职员工作的一位老大姐。老大姐听完她的诉说之后,非常生气,鼓励她一定要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并通过学院所在地妇联的帮助,找了一位女律师。

  在女律师的帮助下,2001年9月14日,荆丽丽一纸诉状将钟辅仁告到法院,要求钟向其书面赔礼道歉。

  昌平区法院受理了此案。被告答辩称:本案是一起捏造事实、诽谤我的严重侵害名誉权案件。2000年10月6日正值“十一”放假期间,我是中心领导,那天被安排值班。当晚6点多钟,我应王兵邀请同小玲、原告一起喝了点儿酒。约8点钟,小玲要到OK厅唱歌,我即通知娱乐部将OK厅打开。在OK厅我、原告、小玲都唱了几首歌,荆丽丽与我还跳了二、三首舞曲。作为一个正常的女性在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应在当晚打110报警,但是原告却违反常情在2001年2月份才向我的上级单位举报。原告在起诉书中的陈述不符合逻辑,是捏造事实,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诉讼中,被告提起反诉,要求荆丽丽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证人王兵、在场服务员梁某等人的证言及双方当事人陈述能证明钟辅仁在唱歌、跳舞过程中对荆丽丽有超出正常娱乐范围的行为,致使荆丽丽的精神受到伤害,侵犯了其合法的民事权益,钟辅仁的反诉无证据佐证。最后法院判决:钟辅仁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书面向荆丽丽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查;驳回钟辅仁的反诉请求。

  一审宣判后,钟辅仁仍持答辩理由提起上诉,市第一中级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要书面道歉”

  终审判决后,钟辅仁未在判决书指定的时间内向荆丽丽做出书面赔礼道歉,荆丽丽又在女律师的帮助下办理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手续。

  此案是昌平区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执行标的仅为要求被执行人书面道歉的案件,法院对案件给予了高度重视。执行法官找到钟后,钟辅仁当即拒绝向荆丽丽做书面道歉,说能否给她一些经济补偿了事。当执行法官将钟的话告诉荆丽丽时,她坚决地说:“我起诉他不是为了钱,我是要他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认识到一个女性,哪怕是一位外地打工妹也有自己的人格尊严,他必须向我书面道歉!”

   慑于法律的威力和荆丽丽的坚毅,2002年8月20日,钟辅仁向荆丽丽写了一封道歉信,信的最后一段是“你作为一名山西农村的女青年来北京闯天下很不容易,对此我非常敬佩,我对我的无礼举止衷心地向你表示歉意。”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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