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依法保护肖像权 “印度宝贝”上公堂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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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原告杨娜听完法官宣判后深深地呼了一口气,两个月来这件案子给她带来的压力已经让她不堪重负。
杨娜现在是大学二年级学生,她从小就喜欢唱歌跳舞,爱穿着打扮,性格外向,经常参加文艺表演并获奖,脸上总挂着灿烂的笑容,要好的朋友称她是“阳光女孩”。
2002年4月,朋友告诉她北京某网络公司与某电视台要联合举办2002“世界宝贝”评选活动。在父母亲友的鼓励下,她报了名。几乎是同时,又一朋友告诉她北京某报社近期要举办“京城俏佳人”足球小姐评选活动,她也参加了。通过繁忙、紧张的准备和比赛,她顺利地闯过一道道关,入围“世界宝贝”大赛前20强,被选为“印度宝贝”,7月1日拿到了有生以来最渴望的荣誉证书。
杨娜还沉浸在获奖的喜悦之中,一朋友介绍她去北京某婚纱摄影公司拍婚纱照片,给该公司做室内陈设照片模特。经过与父母亲友商量,认为作成室内陈设照片,让新郎新娘看看还可以,但不能让满大街的人看。于是杨娜同该婚纱摄影公司签订了协议,摄影公司为她和男模特拍了数张单人和双人婚纱照片,并依照约定将照片陈列于室内。
8月中旬的一天,一个同学打来电话说,她的婚纱照片登在了一份报纸的夹缝广告中。她去婚纱摄影公司想问个究竟,在公司门口竟看见自己的大婚纱照片立在对外橱窗中。她立即找到公司的负责人,要求停止在橱窗内和报纸广告中使用她的婚纱照片,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回到家后,杨娜连续接了几个朋友的电话,均是询问与婚纱照片有关的问题,她不知道应该怎么跟朋友解释,心情特别压抑。尽管此时她又获得了“京城俏佳人”足球小姐称号,仍然抵消不了她心中的不快。
母亲带她到法院起诉了某婚纱摄影公司,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西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判决被告停止在其橱窗内及报纸广告上使用原告的照片,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2000元。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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