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被告闹公堂 拘留十五天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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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宣武法院对王银诉李华离婚案进行了宣判,本案的被告李华因哄闹法庭被拘留15天。
王银同李华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王银比李华大6岁,所以,王银处处让着她。1981年,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按照农村的习俗,摆酒席、宴宾客,俩人高高兴兴地入了洞房。至于结婚登记,他们觉得无所谓,乡亲们知道就行了。3年间李华生了两个女儿。
转眼到了1989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许多农民涌入城市。王银和李华也随着这股潮流进京经商。开始,他俩是一同做小买卖,不到半年的时间,王银和李华在生意场上就表现出很大的差距:王银老实、本分,甚至可以说有些“窝囊”,因此吃了不少亏;而李华泼辣、干练,好像是天生的经商头脑,她如鱼得水。
不久,李华摸索出了从老家往北京运输原煤的门道,就另起炉灶,成立了公司,专门做运输生意。李华的生意一帆风顺,越做越大,但同王银的共同语言却越来越少,以至于后来“分居”了。
李华俨然是个“女强人”了。她买房置车,时常出入高级宾馆饭店宴请客户。而每当这样“风光”过后,回到家里看到蔫头耷脑的老公,李华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轻则张嘴就骂,重则动手就打,王银简直成了她的出气筒。
看着过去温柔体贴的妻子变了样,王银百思不得其解。他爱李华,梦想着时光能够倒流10年,再回到那个偏僻的小山村,一家4口人日出而做、日落而息,虽简陋贫穷但和气太平。现在忍气吞声也换不回妻子的好脸儿,这样的日子过下去还有什么劲?他思来想去,决定离婚。
当李华看到法院的传票时,才知道王银要求离婚。“女强人”的肝火使她差一点气炸了肺:“我辛辛苦苦拼命挣钱,还不是为了让两个孩子出人头地,过上不愁吃穿的日子?现在我还没说什么,你倒先提出离婚了,这不是让我难堪吗?你不给我面子,我也让你好看!”
开庭这天,李华开着自己的豪华车早早地来到了法院,见到打扮得仍像个山区农民的王银,她恨不得上去咬他两口。法庭上,法官询问了他们的婚姻状况,鉴于他们是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且男方起诉时双方均符合婚姻的法定条件,所以认定他们为事实婚姻关系。经法庭询问,双方都承认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法庭接下来审理孩子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等事宜。两个孩子一人抚养一个,双方都没有意见。王银的经济状况显然同李华不能相比,为了让两个孩子生长环境的差距不至于太悬殊,王银提出能否将家里的房子判归自己,这样,将来孩子的学杂费和日常开销就不会太为难了。
法官正在认真听取原告的陈述,李华却像一头暴怒的狮子,从被告席上一跃而起,一边大声喊叫,一边冲到王银面前,抓起王银准备提交给法庭的学费收据、小学毕业证等证据就撕,并扔得满地。法官高声制止后,她再次窜到王银面前又抓又打,引来旁听群众的围观。正常的审判活动已不能进行,法官在对李华进行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对李华采取了拘留15天的处罚。
3天后,法官来到看守所,此时的李华已没有了那天的疯狂。她虽然对拘留仍心存不满,但她不得不承认:“那天要不是有法警在,说不定我真会闹出人命来。”10天后,法官再次来到看守所,李华已冷静了许多,她态度诚恳地对法官说:“我那天实在是太不冷静、太不应该了。现在我明白了,扰乱法庭秩序、撕毁证据,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
鉴于李华对哄闹法庭问题的认识态度和在看守所里的表现,法院决定提前两天解除对她的拘留。当她再次来到法院听候对她离婚的宣判时,看着熟悉的法官和自己哄闹过的法庭,她已无地自容。接过判决书,她握着法官的手,由衷地说:“感谢法院教育了我,不然我会做出悔恨终生的傻事的。”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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