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多次服刑不改悔 麻醉抢劫又收监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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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的一天,山东省平原县某纺织厂李厂长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济南铁路局济南列车段办公室王主任,想从该厂购1万条毛毯。李厂长喜出望外,当即答应了。
两天后,这位王主任来到平原县同李厂长洽谈生意。李厂长见这位主任,身着铁路制服,一副领导派头,还出示了工作证。双方很快谈妥了1万条毛毯的生意。王提出必须到北京铁道部购买支票才能完成交易,要李带上1万元现金作为给办事人员的回扣及进京的费用。
当天下午,王带着李来到火车站,从工作人员入口进入站台,免费登上了去北京的特快列车。在火车上,王还带李到乘务员休息室休息。这使李对王的身份更加深信不疑。
列车到达北京已是午后。王打了一通电话后说,今天太晚了,明天一早再去铁道部,二人住进了位于崇文区的哈德门饭店。由于旅途劳累,两人都略有倦意。王拿出两包咖啡,冲好后两人边喝边聊天。一会儿,李就睡着了。
当李厂长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王已不见踪影。李感到不妙,急忙翻看自己的随身财物,结果12000元现金、手机及一份盖了单位公章的空白合同书都不见了。李顿时如遭晴天霹雳一般,立即到崇文区公安分局报了案。
崇文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对现场进行了勘验。警方分析,这是一起有预谋的麻醉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已经逃离了北京,他在饭店开房时使用的身份证是伪造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是济南人或者在济南有着种种关系。于是刑侦人员同被害人李厂长一起来到山东省济南市。
8月30日18时许,崇文公安分局的侦查员们在济南市某建设银行门口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在他身上搜出了假身份证和伪造的铁路职工工作证。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叫翟风林,46岁,住山东省济南市,1980年至1999年间,因诈骗罪、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年和1年。他在抢劫李厂长之前,还用相同的手段于2001年5月抢劫了山东省滕州市某帆布制品厂张厂长16000多元钱等财物,于同年7月抢劫了山东省滕州市某蓬布厂蔡厂长7000余元钱及随身财物。
崇文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风林虽曾多次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但仍不思悔改,以抢劫罪判处翟风林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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