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碍于情面 没写借据 十万元积蓄要不回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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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是说不论多亲近的人,在涉及利益关系时都应该把事情说清楚。但由于好面子,许多人不好意思把事儿讲明白,更不注意留下有关证据,最终发生纠纷,对簿公堂,既丢了面子,又失去了金钱。
小王是外地人,工作不太稳定。小红是一家部队医院的护士,父母都是干部,收入也较高。俩人刚认识时,父母不太赞成女儿与小王交往。经过俩人的不断努力,小红的父母终于接受了小王。俩人的感情越来越好,考虑到以后的生活,俩人将积蓄存在了一起。
相恋一年后,小红到外地读书,小王就每天一封信,同学都很羡慕她,小红也觉得自己无比幸福。临近毕业时,小红与小王商定:小红一毕业,俩人就结婚;用几年来的积蓄,再向小红的父母借一笔钱,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为买到称心的房子,小王跑遍了京城,最终选中了城北的一套两居室。小王在每天给小红的信中,详细地介绍了选房的全过程。因为当时小红在外地读书,买房时,小王交的款,房产证上自然也写着小王的名字。在20多万元的购房款中,除了他俩的积蓄,还有10万元钱是向小红的父母借的。当时,小红想:反正是自己的父母,一定会还钱的,没有必要打借条。
小红毕业不久,俩人如期举行了婚礼。小红请朋友到自己的新房参观,年纪轻轻就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小红的朋友羡慕不已。当时有一位朋友好心地提醒小红: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小王,你可要小心!小红觉得,他的就是我的,俩人的感情这么好,小王绝不会做出对不起自己的事儿,夫妻之间不能不信任。因此,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结婚两年后,俩人有了爱情的结晶,日子也越过越红火。小红为了更好地照顾儿子,而且小王的收入足以满足家庭生活的需要,在儿子出生不久,她就辞去了工作,做了全职太太。儿子一岁时,情况却发生了变化。小王当上了公司经理,月收入上万元,事业越干越大,思想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与他人有了非同一般的关系。在儿子快两岁的时候,小王一纸诉状将小红告到了法院,要求离婚。
小红怎么也没想到,这段婚姻仅维持了3年多,更令她伤心的是,在法庭上,小王说买房款都是他自己的,不承认俩人在婚前有共同积蓄,矢口否认买房时曾向小红的父母借过钱。10万元,可不是小数目,这是父母辛辛苦苦多年积攒下来的。小红拿出父母写的事情经过,还把自己的好友请到法庭作证。但小红的父母、朋友都是与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人,他们的证言证明力太弱了。最后法庭依据小红提交的,恋爱时小王写给她的信中提到的俩人有共同积蓄这一事实,认定了购房款中有小红的份额。但因证据不足,法庭没有认定小王向小红父母借款的事实。
拿到判决书,小红痛悔不已,本以为能天长地久的婚姻没能挽回,还使父母多年的积蓄付之东流。如果当初自己和小王共同给父母打个借条,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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