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服务员敲诈昔日老板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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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月龙、刘晓宁是同乡。两个人商定到北京打工,于2002年4月一同来到延庆。很快,刘晓宁在一家饭馆当上了服务员,而刘月龙却一直没有找到自己认为合适的工作。两个人身在异乡,经常在一起聊天,渐渐地彼此有了好感,不久,便成了如漆似胶的恋人。
可是好景不长,刘晓宁所在的饭店关闭了。两个人都没有工作,生活失去了最基本的保障,终日为此发愁。一天,刘晓宁突然想起在饭馆当服务员时,老板王某曾说过自己长得如何漂亮标致,有机会就带着她出去。她想:不如借此理由敲诈他一笔钱。刘晓宁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刘月龙,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在王某身上发点儿外财。
2002年5月3日晚10时许,刘月龙、刘晓宁二人来到王某在延庆某地开设的洁具店。当时,店里只有王老板一人在算帐。刘月龙一见到王老板,就厉声质问:“你是不是喜欢刘晓宁?”王老板见二人深夜来访,肯定没有好事,便陪着笑脸说道:“怎么可能?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这是哪儿的事呀?”“你不是喜欢她,要带她出去么?”刘月龙见王老板不但没有发火,而且还在微笑,以为王老板真的对刘晓宁做了亏心事,便连续逼问王老板。王老板已经看出来势头不对,正在琢磨着如何摆脱他们的纠缠。
此时,刘月龙凶相毕露,上前打了王老板两个耳光,恶狠狠地说:“你给我准备3000元钱,明天上午10点半我来拿。”“3000元怎么够?得准备10000元。”刘晓宁在一旁说。“就10000元吧。你手机在哪儿?我打个电话!”刘月龙接过王老板的手机,拆下手机卡,对王老板说:“以后你每月给我600元保护费,我给你看场子,保证不出事,怎么样?今儿先给我这月的600元吧!”“我现在只有200元。”“那就先给200吧,等到下月你给齐了,我再还你手机。”刘月龙拿上200元钱和手机,拉着刘晓宁往外走。走到门口,他又回头说:“别忘了,明天上午那10000元。记住,不许报警!”他说完扔了手机卡扬长而去。
第二天上午10时许,刘晓宁到王老板的洁具店取钱时,当场被抓。随后,刘月龙也被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月龙、刘晓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和语言威胁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钱财,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法院依法判处刘月龙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判处刘晓宁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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