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借口女友被勾引 纠集他人搞敲诈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45:54
0次
2002年来京的景某,本想在北京找个好工作,但没有什么技能又不愿吃苦,所以无所事事,一门心思想着不劳而获。
景某的哥哥在三里河开了一家小百货商店,景某常带女朋友去店里玩,于是,认识了常去百货店买东西的李某。6月初,景某的女朋友主动约李某一起出去玩,李某盛情难却,就应邀前往。景某知道李某和自己的女朋友外出游玩后,大为光火,正要找李某理论,发现李某出手大方且为人老实,便心生诡计。
景某找到李某,称其女朋友自从和李某一起出去游玩后,常无端地和自己吵架,甚至提出分手,这是李某勾引他的女朋友造成的,要求李某赔偿800元的损失费。胆小怕事的李某既不敢报警,也不敢向家人说,东拼西借凑了800元给了景某。景某拿到钱后,很快便挥霍了。想到李某胆小怕事,景某便琢磨着继续从李某处“赚钱”。
7月的一天,景某纠集朋友罗某、林某又找到李某,将他强行带到南礼士路街边公园内,称其女朋友知道李某给了800元钱后,报了警,他被公安局关了半个月,还赔了7000元钱,要求李某赔偿损失。李某还没申辩几句,景某等三人又威胁说,若不给钱就把李某拉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去,那里有景某的几十位老乡,到时候发生什么事情就不好预料了。李某很害怕,不敢说不给钱,又无法脱身,急中生智,答应赔偿7000元钱,要打电话向家里要。在打电话过程中,他暗示家人报警。景某等人在旁边暗自得意,商量着拿到钱后好好潇洒一回。几分种后,他们等到的不是李某家人送来的钱,而是民警的手铐。
法院认为,景某、罗某、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罗某、林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事后,被害人李某颇有感触地说,对待违法行为,不能胆小怕事,迁就犯罪分子。企图花钱了事,不仅不能避免伤害,相反会引火烧身。(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