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晓杰的家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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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5: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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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杰于1989年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里,父母孙氏夫妇至今仍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度日。在晓杰出生时,家中已经有了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沉重的家庭生活重担使他的父母无从措手,便准备将晓杰送人。
刘氏夫妇曾养育有一儿一女。他们的儿子不幸夭折,格外疼爱孙子的刘老汉悲痛不已。为了让老人享受儿孙绕膝的幸福,刘氏夫妇也想有个男孩儿,就决定抱养一个男婴。经人介绍,晓杰在出生3天后便来到刘家,并以刘老汉的长孙名义上了户口。晓杰深得爷爷的喜爱,在一家人的呵护下,无忧无虑地生活了十几年。
2002年的一天,在母亲教育晓杰时,孩子不但不听话,竟然脱口说:“你管不着,你又不是我的亲妈!”这话犹如晴天霹雳,在这个家里掀起了轩然大波。从此,晓杰再不听从父母的教育,并且常常回亲生父母家。刘氏夫妇无法面对这样的事实,他们认为,既然孩子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就不便继续收养了。2002年11月,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孙刘两家达成了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晓杰被孙氏夫妇领回了家。14年的疏远和依靠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度日的艰辛,让晓杰觉得很难适应。10天后,孙氏夫妻又将晓杰送到了刘家。
刘氏夫妇伤透了心,不愿再养育晓杰,一纸诉状将孙氏夫妇告上了房山法院,要求解除与晓杰的收养关系。
在法庭上,刘氏夫妇哭诉了十几年来对孩子的关爱和期望,指责孙氏夫妇揭开了他的身世之谜,使晓杰不能在刘家安心生活,并无法教育,强烈表示不愿再抚养晓杰。而孙氏夫妇认为,刘家自晓杰出生3天起收养至今已十多年,现孩子已经长大,不能解除与晓杰的收养关系,他们也不要孩子。法官单独征求了当时仍住在刘家的晓杰的意见,他表示愿意继续在刘家生活。
面对都不愿抚养晓杰的两家人和14岁的孩子,法官认为,刘氏夫妇在征得孙氏夫妇同意后,收养了晓杰。晓杰一直与刘氏夫妇共同生活,构成了事实上的收养与被收养关系。2002年,刘家与孙家就晓杰的抚养问题发生争议后,双方虽达成了解除收养的协议,但未依照法律到有关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这个解除收养的协议无效。考虑到刘孙两家的经济状况,尊重晓杰的个人意见,为利于晓杰的健康成长,继续由刘家履行抚养教育义务为宜。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刘氏夫妇要求解除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面对一审判决的结果,刘氏夫妇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诉。一边是不愿再抚养他的养父母,一边是无力抚养他的亲生父母,晓杰对家的感觉越来越模糊了。无辜的他,面对家长间相互推诿的状况,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家究竟在哪里!(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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