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婚礼底片丢失以后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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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30日,是21岁的小王终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她做了新娘。在这人生的重要时刻,小王和新郎、亲朋好友,特别是平时很难见面,特意从长沙赶来参加婚礼的同学拍了许多合影。幸福而美好的瞬间都记录在4个胶卷里。
3月31日,小王迫不及待地拿着4个胶卷来到住宅附近的人像摄影工作室,交纳了冲扩费72元。人像摄影工作室出据了凭据,注明4月1日中午取照片。第二天,当小王兴冲冲地来到这家摄影工作室时,却被告知4个胶卷均已丢失。小王登时如一瓢凉水浇到头上,旋即愤怒之火又窜上脑门。但无论她怎样着急,怎样与对方交涉,胶卷丢失已成事实,她再也找不回做新嫁娘时那浸润着幸福的笑脸。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想到自己在喜庆的日子里留下的倩影及那些时时刻刻可以回味友情的照片永远不会再现了,而这一切都是由人像摄影工作室的过错造成时,她将人像摄影工作室告到法院,要求被告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倍返还的原则赔偿她8个胶卷;鉴于被告的过错给她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及心灵上的巨大痛苦,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她精神损害费8000元。
人像摄影工作室对由于自己的过失致使小王送来冲洗的胶卷丢失一事向小王表达了歉意,表示愿意赔偿小王损失的胶卷,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小王经济补偿。但他们认为:原告将胶卷送来冲洗时并未说明是结婚典礼的胶卷,事后,原告也一直没能提供胶卷内容是结婚典礼的有效证据;我国法律对于因具有人格性质的物品永久灭失或毁损造成的精神损失的赔偿数额并没有明确规定,原告又不能提供索要8000元精神损失费的事实依据,我们只同意按照丢失记载普通场景的胶卷赔偿原告的损失。
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人像摄影工作室赔偿原告小王胶卷及冲扩费共计200元,并赔偿小王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双方当庭履行。(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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