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随访信风波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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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5日,王老先生的老伴儿赵老太突发脑梗,住进一家医院的神经外科特护病房。经治疗无效,赵老太于6月2日去世。王老先生一家人非常悲痛地在医院处理了丧事。第二年,在清明节和赵老太的忌日,家人都去八宝山凭吊,寄托哀思。
2002年6月2日,子女怕76岁高龄的王老先生再受刺激,没让父亲与他们一道前往八宝山悼念母亲。当日下午,王老先生收到一封寄给赵老太的信,大家都觉得蹊跷。长女拆开信得知,原来是母亲生前住过的那家医院的神经外科给母亲寄来的随访信。
信中称:“亲爱的患者赵某,您好!您于2000年5月25日至2000年6月2日在我院住院,希望您已经康复。我们随信带去对您的牵挂和问候,并想了解您最近的身体状况。您在我科住院期间,对我科有何意见和建议,或者我们有哪些方面可以为您服务,望您收信后及早回信给我们。若您需要咨询或复诊,我们将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王老先生听到信中提及“希望”赵老太“已经康复”,以及“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等语句时,当时就气得说不出话来。刚刚悼念过母亲的子女也都伤心地痛哭起来。
这家医院哪里知道,这封出于好意、以跟踪服务为目的、热情洋溢的随访信,竟在王老先生家里激起轩然大波。
王老先生及4位子女随即与这家医院交涉,但几次协商未果。于是,他们将医院告上法庭。
2002年8月2日,《北京晚报》第6版“百姓热线”栏目刊登了题为“医院随访信 寄给已亡人”一文,其中写到:“记者向该医院了解情况,党委办公室的一位主任告诉记者,这是医院工作上的一个失误,他们已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并准备给予象征性的经济补偿。但因双方协商未果,尚未达成协议。”
法庭上,王老先生和子女们诉称:被告的信给我们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让我们更为气愤的是,我们找到被告谈及此事,他们还想方设法推脱责任。当新闻单位就此事采访时,被告竟然编造“已经道歉”的谎言。其实,被告至今没有向我们赔礼道歉。被告的行为,给广大读者造成误解,使我们的精神及名誉受到极大伤害。为此,我们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当面向我们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且就此事给我们造成的精神及名誉伤害,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
被告医院辩称:我院对患者进行回访没有恶意。由于我院工作的失误,给已故患者发了随访信,但我院未给原告造成人身、财产及名誉损害。我院在接到原告的电话后,已在电话中进行了道歉,我们认为没有必要进行书面道歉。原告要求精神抚慰金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医院因工作疏忽大意,给已于2002年6月2日在这家医院病故的患者赵老太寄发随访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赵老太亲属精神生活的安宁,所以,医院应对此过错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对原告要求医院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鉴于随访信并未对原告造成实际损害后果,所以,对5位原告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医院书面向5位原告赔礼道歉。
判决生效后,因医院未主动履行义务,5位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后,法官立即通知医院到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
医院医务部的一位负责人在法院执行庭领取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向5位申请执行人递交了一封道歉书,承认因医院工作疏忽,给5位申请执行人造成了伤害,特此向他们表示赔礼道歉,并告知已严肃处理了责任人。同时,对他们给医院工作提出的批评表示感谢,并承诺以后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水平,向患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5位申请执行人看到医院的道歉书后,欣然表示接受。
至此,一封医院的随访信引发的案件,通过一封道歉书,有了圆满的结局。(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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