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 情与法
北京律师网
2024-10-24 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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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多次上访鸣冤的李涛给通州法院院长连续写了几封长信,请求法院无论采取什么方式,也要给他解决1间房子。院长批示:对此案进行复查。于是,历经14载、被三级法院审查过4次的案子又一次摆到了法官面前。
子贵家荣
事情要追溯到1950年。十几岁的李希考进北京一所学校,全村人为之轰动,都说李家的孩子成了“秀才”,几辈子以种田为生的李家人要进城享福了!
此后,李家在京郊小镇买了一座四合院,共16间房子,花了800多元钱,这在当时可不是小数目。李希的爷爷兴奋得睡不着觉,他相信自己这双老眼不会看错:这个孙子是要成大器的,这房子将成为李家的“官宅”。
一家人商定,房主写长子长孙李希的名字。爷爷高兴地说:“这样好,因为买房时花了不少他亲娘留给他的钱。”爷爷、奶奶、父亲、继母和婶子都签了字,同意产权登记在年仅15岁的李希名下。后来,李家又在院子里建了6间房,产权同样登记在李希的名下。1958年,国家对城镇私人出租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李家只剩了6间房,其中北房3间,东房3间。
李希并没有像爷爷期待的那样“蟒袍加身”,自他18岁那年继母生下弟弟开始,他在家里的地位开始下降了。但他仍是李家最争气的孩子,上了大学并留校做了教师,又娶了个同校的女教师,算是彻底脱离了黄土地,日子过得平静和气。然而1988年,随着国家重新进行产权登记,这个家掀起了一场风波。
当时,李希的父亲李亮已届古稀之年,膝下早已儿孙满堂。前妻生了1个儿子,继配生了3个儿子。大儿子有两个男孩儿,二儿子有一个男孩儿,这个最讨他欢心。家里只有这6间房子值钱,李亮趁着自己还不糊涂,准备给几个儿子分了。虽然产权人写的是大儿子,但家里还是他作主。适逢国家重新登记房屋产权,老人想把产权改在自己的名下,将来分房子时省事。他跟几个儿子讲,将来他死后,这6间房子分给大儿子两间,二儿子两间,四儿子两间,农村的祖产留给三儿子。
李希一口回绝了:“这房子从李家买下的那一刻起就写了我的名字,这是我的私人财产!”李亮气呆了,他没想到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居然会如此不通情理,不把他这个当爹的放在眼里。爷儿俩吵了起来。
产权登记的事情就此拖延下来,一家人争吵了一年多。后来,三儿子终于沉不住气了,对父母说:“他一分钱一分力没出,您二老挣下的房子,凭啥都归他?这事儿告到法院,也是咱有理!”李亮一拍桌子:“告这个逆子!”
父子反目
1990年,通州法院接到一份诉状:74岁的李亮和65岁的老伴陈淑英状告55岁的儿子李希,要求将儿子名下的房产归属自己。在法官进行调解时,李希的态度特别强硬,认为房子是用生母遗留的钱购置的,40年来,产权一直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就应归自己所有,不同意父亲、继母的要求。
法院进行了一番艰难的调查后认为:诉争房屋6间确实是李亮、陈淑英购置的。产权虽登记在李希名下,但李希当年只有15岁,正在学校读书,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房屋。且李亮、陈淑英对房屋产权没有放弃,不能认定产权已转移。李希提出该房屋是用他生母的钱为自己购置的,查无实据。法院判决该房屋产权归李亮、陈淑英所有。李希不服,持原诉理由和要求上诉至市中级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年9月,李亮夫妇将法院判决归他们所有的房屋分给了儿孙:北房3间给了二儿子的男孩儿李浒,东厢房3间给了小儿子李黎。李浒、李黎相继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1993年2月,李希向市中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市中级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并无不当,李希在案件审查期间未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市中级法院驳回了李希的再审申请。
1995年5月,李希向市高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市高级法院经审查认为,此讼争房产确系李亮、陈淑英婚后所购置,李希称该房是用他生母的钱购置的,且生母与父亲约定为他购置房产,证据不足,李希的再审申请又一次被驳回。
法不容情
十多年过去了,李希已成为花甲老人,他对父亲的积怨很深,直至父亲去世也没去看一眼。自2002年起,李希的二儿子李涛以当年法院判决侵害了父亲的合法权益为由,多次给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写信,还到市中级法院、市高级法院上访,鸣冤叫屈。
2003年,李涛给通州法院院长写信后,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复查。法官耐心查看了当年的案卷,发现李希败诉的原因很简单:他没有证据证明购置该房屋的钱中有他生母的份额。经过努力,法官搜集到了李希的婶子、舅父乃至李亮当年同事的证言,证明李希的生母曾给他留下一笔钱,并且被李亮用来买房,但这些只是道听途说,没有证据。
法官将结果告诉李希,他不禁老泪纵横,断断续续地讲:据舅父说,买房子的那笔钱是姥姥从娘家带来给妈妈的,妈妈为了给儿子多留点钱将来买房买地,才把钱交给爸爸做生意。家里人心里都清楚,所以房产才写了我的名字……父亲到了风烛残年,忽然要更改产权人,要分这几间房子,肯定是继母不断恳求的结果。当然,这是人之常情,谁不为自己的子女着想呢?
现在,李希虽已退休,衣食无忧,单位也有宿舍,但他的两个儿子有具体困难。大儿子患精神分裂症多年,一直独身,父亲租了间平房给他居住,每月还要负担他的生活费用。二儿子月收入只有600元钱,妻子是残疾人,只能在家里带孩子。他们住在涉案房屋北房的东侧1间,面临拆迁,父亲希望二儿子能有一处容身之地。
从法律的角度讲,此前的一审、二审和再审都没有任何问题,复查可以宣告终结了。但法官希望能圆满地解决这桩家庭纠纷,风尘仆仆地跑到农村,找到了李希的继母陈淑英。老太太说:丈夫李亮在起诉前就同意给李希两间房屋,由于李希不同意才导致诉讼。现丈夫已去世,房屋也给了儿孙,自己不再参与意见。法官找到李浒、李黎,他们坚决不同意分给李希房屋。
法官只好遗憾地作出不予再审的复查结论,这意味着李希14年的漫长诉讼走到了尽头。他没有得到期望的东西,却付出了父子反目,兄弟成仇的沉重代价。
人们不仅感叹:在金钱与亲情的天平上,到底孰轻孰重?(编辑:刘艺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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